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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花呆是带点轻微性质的神怪故事,描述一个被惩罚的神祇在人间岁月流转中,不停地被遗忘的故事。

  时代,是现代。哈,老实说,一开始定为现代,我心里觉得有点怪怪的,总觉得这种带点神话性质的,应该放在古代才对(我被洗脑了吗?我印象里的言情小说,带有神鬼性质的大多属于古代,这就是当初十二花神里,我毫不犹豫的选择古代的原因之一)。

  一开始写时,怎么样都觉得「啊,这是古代吧,有神祇就该摆在古代吧,神祇摆在现代很奇怪吧」,在写头一章时,这种抗议之声不停的敲打我的脑袋瓜,但要我转成古代,我可不甘心。



  不甘心理由一,我跟老板已承诺是现代;不甘心理由二,咦,项姐,有没有搞错,有必要把现代封面画得这么快吗?这是逼我非写完这本现代不可嘛!不甘心理由三,就是纯粹地不甘心。(其实还有个理由啦,花呆在我脑海发酵很久了,就如同以前曾提过妾心璇玑放到现代变作家跟老板的恋爱,戏潮女搬到现代变成保七海盗的恋爱等等,要我把花呆搬到古代去,我会连想写的动力都没有,这才是最主要的原因啦)

  所以到最后,即使打乱我今年的全盘计划,也决定跟它耗上了。(不知道接下来追不追得上我的计划,神啊,请不要因为我把您形容得太残忍绝情,就老让我追不上我完美的计画啊)

  至于,书名为什么叫花呆?(请勿念成发呆),按照字面解释,就是对花一窍不通之意,会有这个灵感,全仗本人对花毫不灵光所致(其实我很多事都不灵光啦><)。我还记得,刚从事写小说这一行时,由于那时看的言情小说不多,所以开始写之后,特地借了一堆小说回家拜读,里头不乏许多花语(很流行喔,什么花配什么花,几朵花的花语等等),由于敝人在下我,是属于「花弱势」症,所以……曾有一度为了跟上写小说的潮流,于是……买书买照片买花来认,结果……我想,如果一路看我走来的读者们,很容易就发现,我的计画彻底失败,我的书里没有花,除了十二花神外(君有所不知,当初出版社交给我兰花时,我多恐惧,心想:这是虾米?)

  总之,花呆是我近年内第一本带有「神话性质」的现代小说,是一个胆小女人不停遗忘心爱男人的故事,而这个男人就是……唔……嗯……因为是序,所以就到此为止了,说光光就没意义了,是不?

  注:有没有发现,这几本的序,我是很努力地在「闲事莫谈,导读重要」?

  楔子——遗忘之卷



  闷灰色的厚云,看起来明明就在远处,雨却当头飘了下来。连成兰及时跑进电梯里,避开突如其来的大雨。

  电梯一路往上。她调整微喘的呼吸,反复默念三个字,直到电梯当的一声,她还没有勇气跨出门。

  再坐一次好了,她暗忖。正在等电梯门关上的同时,就看见七楼对门的邻居像抓小鸡一样拖她出去。

  邻居哇拉拉的大叫:

  「林兰,妳回来的正好!妳来给我评评理,明明是他先劈腿,跟前任女友上宾馆,还敢怪我去钓男人!」

  她叫连成兰,不叫林兰,她内心抗议,嘴巴却动也动不了。

  「妳找外人评什么理?很丢人耶!妳不要做人,我还想做人——」

  同居的男女一吵起架来,高分贝的尖锐叫声几乎穿透整栋大厦。连成兰咽了咽口水,退了一步,又被邻居使力拉住,叫道:

  「我不管!林兰!妳帮我赶他走!他是什么东西!房租是我出的,他不过是我养的小白脸,竟然还敢回来,有没有脸啊你!」

  我叫连成兰,她暗自在心里澄清。就算穿著厚重的毛衣外套,手臂还是被掐得有点痛了。勇气勇气,再多一点,就可以大声说她要回家了。

  喉咙紧缩,一个字也发不出声,可恶!今天明明是她生日啊……明明是她要告白的日子啊,为什么她就这么倒霉,老是遇见让她讨厌的事呢?

  这栋大厦每层只有二户人家,一户约四十坪大小,出了电梯就是长廊,两户各在长廊的尽头,她要快点出电梯门,就可以避开他们啊!

  在尖锐的争执声里,喀的一声,长廊尽头的铁门缓缓被拉开,年轻的男人探出脸来,随意扫了三人一眼,最后落在她的身上。

  「不好意思。」年轻的男人笑容满面,语气却带点不耐烦:「今天是我女友的特别日子,今晚十二点以前,我都是属于她的,请别浪费她行使权利的时间。成兰,妳还不快点进来?我饿死了妳要负责是不是?」

  「哦,我马上回来。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喔。」细声说完后,她连忙奔过走廊,钻过他的身旁,安全地躲进她的堡垒内。

  铁门被拉上,男人从身后抱住她,附在她耳边低笑:「欢迎回家。」

  「别、别咬我耳朵,你很臭耶。」她不是很认真地推开他,然后转身任他帮自己取下围巾跟厚重的外套。

  「我哪里臭?」他咧嘴笑道,食指滑过她凉凉的颊面。「真冰,成兰,别人一吵架妳就紧张得要命,胆子跟老鼠一样的小,我真怀疑妳这辈子会不会有跟人大声说话的一天?」

  「你、你管!」

  「还在结巴啊……」年轻的男人笑着,环住她的身躯,轻轻吻上她冰凉的唇。

  男人的身高比一般人还高上一点,体态也出乎她意料的完美。当初,跟他交往的时候,就是喜欢他平凡的长相——跟她一样,走在街上既不会被星探发现,也不用太担心他的桃花过重,平凡的人就过平凡的日子,这样的人生她就很喜欢了,所以他「高人一等」的优点可以当没看见,毛衣下的体态也可以忽略。

  只是,交往之后,发现这个男人没有什么积极上进的心,也不太计较金钱方面,偶尔打打零工但不持久,他的生活支出多半是依赖她的。在传统的眼光里,他算是一个很没出息的男人,却是唯一一个她能自在相处的男人——单凭这一点,她宁愿养着这男人一辈子。

  玄关处有一面长镜,映着他俩接吻的身影。两个人一样普通,她的肤色偏白,虽然是瓜子脸,但跟美丽二个字沾不上边,而他也跟英俊拉不上关系,他俩算是很相配吧,今天晚上,应该可以成功的。

  「小姐,妳漫不经心喔。」

  「我没吐在你嘴里算你走运了,」她开心地笑:「你嘴里都是蛋糕味,好臭。」

  「是栗子蛋糕。妳再不回来,我就要吃完它了。」他一把抱起她不算高的身躯,走进客厅里。

  她哇哇大笑,搂紧他的颈子。「先生,你这样不行。我是寿星,哪有你先吃蛋糕的道理?而且,你说,你早餐吃什么?」

  「蛋糕。草莓口味的,还不错。」放她在沙发上。客厅内的沙发后紧邻着透明的窗,外头的雨势加大,带点雷声,他随意看了灰沉的天色,也没有开灯的打算。

  「午餐呢?」她仰脸问。

  「蛋糕。也是草莓口味,妳放心,妳的生日蛋糕我只吃一口,在等妳呢。」

  「先生,我没有见过这么爱吃甜食的男人。你没有发福真是奇迹了……而且,不正常吧。」她有点担心。她的同居人已经嗜吃甜食到天天当三餐的地步,从认识的那天开始,就几乎难得见他吃一次正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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