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手机站 > 水蜜桃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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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在无法见面的情况下,只能靠着鱼雁往返来维系彼此之间的感情;白人老爷认为只要让自己的儿子爱上别的女人,就能抑制这种天理不容的恋情再继续下去,于是他让儿子娶了个白人女孩,在经年累月的相处之下,白人少爷果真如老爷希望的,终于喜欢上他该爱的女人。

  黑人女孩在知道他结了婚,还爱上自己的妻子后,痛不欲生,因承受极大的打击而一病不起,白人老爷更是狠下心将她赶出这个家,黑人女孩在离开的前一夜,终于受不了接连的打击,一时想不开便投池自尽。」

  「什么?投池?」水宓桃脸色发白,吞吞口水指着外面。「你……你说的该不会是……大门前那座绿绿的喷水池吧?」难怪她觉得那喷水池有古怪!

  「嗯。」躺进椅子里,佘仲君拿起书本阅读,彷佛刚才说的鬼故事与他无关。



  水宓桃抱紧自己的双臂,惊惶地蹲往他身边。「你、你不要说这么恐怖的故事来吓人……」她害怕地望着房子转弯处。那个地方,转个弯就看得到大门前的那口喷水池。她拉住他的衣袖。

  「我没有吓你的意思。」他继续翻页,极力掩饰脸上的笑意。喷水池能淹死人吗?他很怀疑。

  「那……那故事后来呢?」

  他抬头看了她一眼。「就这样。」

  「就这样?那个白人少爷不知道吗?旧爱为了他的喜新厌旧而自杀,难道他都没有反应吗?不觉得愧疚?」她不禁替那个黑人女佣忿忿不平。

  「感情的事,哪有谁对谁错。」他放下手中的书,认真地注视着她。



  她低下头。「真的吗?」

  「你身上的伤换药了吗?」

  「我身上又没什么伤……呃,不、不是啦,我只是被你撞了一下,头到现在还是晕的,身体上的伤倒还好。」

  「医生不是说只有轻微脑震荡吗?」他皱起眉摸摸她的额头。「会不会是病情加重了?」否则就是那医生太两光。

  她拨下他的手,耸耸肩。「大概吧。」

  「我看我还是再带你回医院去彻底检查一次比较好。」

  她按下要起身的他。「我不要回医院。」

  见她抵死不从的表情,他好奇了。「为什么不愿意到医院去?」

  「谁会想去那种白兮兮、充满药味的地方?」

  水宓桃。

  她的名字可真不是普通的奇特,有谁会取这种与水果同音的名?肯定是她爸或她妈其中一人好吃水蜜桃成性,才会取出如此令人垂涎三尺的名。

  注视她美丽的脸庞,没有半点瑕疵,就连毛细孔都细腻得不易瞧见,小巧的脸蛋泛上一层红晕,她的脸蛋还真像水蜜桃……

  会不会是今天太阳太烈的关系?她会不会是被晒晕的?

  「离中午吃饭还有一段时间,你要不要先去休息一下?」

  「听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有点累了。」她伸个懒腰,身上的短衫便往上扯高,露出白皙的小蛮腰。

  佘仲君的目光被她的腰给吸引住,他随即察觉自己的失礼,不着痕迹地将目光移回书本上。

  「那你就上楼去好好睡一觉吧。」

  「我也是这么想。」她并不是没捕捉到他的视线,相对的,她一直都在注意他的一举一动。

  从住进这个家开始,这几天她已将这里的地理环境摸清,从一些日常摆设了解他的个性与习性。她知道他是一个注重生活规律的人,晚上七点准时用餐,饭后一杯咖啡与一片薄荷碇;早上五点起床在森林里慢跑,为时一个小时。回来后他会先上网进入他办公室的系统里查阅行程,下载至PDA中,然后再整理当天所要用的资料,这其间早餐都是让潘伯送到他书房去。

  八点半分秒不差,他已开车去上班,中午会回来吃潘伯煮的中餐,用完餐后躺在泳池边晒太阳、阅读;下午接见几名客户,监识古董。

  不论是否有约会,他的三餐都是由潘伯处理,从不外食,算是在食物方面有着深度洁癖。

  至于他的房子为何会充满了鬼屋的味道,来自于他这古董拍卖会场主人的职业癖好。

  他认为,古董就该保有古董的味道与特色,如果只为了迎合现代人的喜好而去改变古董本身承受经年累月的痕迹,古董就会失去古董的价值。

  所以,这幢房子的一切,都承接了经年累月的痕迹,只做一般扫尘工作,对古董不做处理,也因如此,整幢屋子自然营造了鬼屋的感觉。

  佘仲君继续看着手中的书,但谁晓得,他的注意力是否真放在书上。

  她的吸引力令人招架不住!

  她太耀眼、太活泼好动、太天真无邪……他不就喜欢天真无邪的女人吗?他害怕被算计、害怕女人的世故,她不正好符合他的要求?

  她不在身边,他想念;她在身边,他却又尽量让自己不这么注意她。

  佘仲君摇摇头。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听见水宓桃离去的声音,他才放下手中的书本,看着远方失神。

  难道自己真被她吸引了?

  第3章(1)

  「这次拍卖的只有三样物品。第一样是清朝雍正时期的作品——门彩花卉纹小盘,在盘底有﹃大清雍正年制﹄青花六字双圈楷书款;萤幕中间是徐悲鸿绘的﹃奔马﹄,纸本水墨立轴,署年甲申一九四四年;在最右边的则是陆俨少的﹃青霭飞泉﹄,纸本设色立轴,一九七九年绘。在各位的电脑里都能看见这三样物品的多角度摄影,请各位好好欣赏,我们半个小时后进行拍卖。」

  佘仲君暂时关掉萤幕,揉揉眉际。

  突然间,在他心里有种感觉,呼唤着他打开书桌中央的抽屉,手伸到下方按下暗钮,桌面瞬间弹出,里头有一个小型只有十五公分的金属柜,柜门上有一个黑色萤幕式框框,他将拇指按上,金属门立即滑开。

  「这……潘伯!」

  佘仲君放声大喊,管家立即像鬼一样飘到他眼前。

  「少爷。」

  「通知警方。」

  「所以,那是您祖传的翡翠戒指?」警察手中拿着记事本做笔录。

  但佘仲君很怀疑这个警察是不是真的有把他说的话记起来。在他们来的时候他已经说得很清楚,丢掉的是他佘家祖传的翡翠戒指,而这警察居然十分钟之后又问了一次。佘仲君的脸色极其难看。

  「这件事我已经说过了,你可以翻翻你手上那本该死的笔录!」

  在场所有的警察全愣了愣,尤其是那名警察,尴尬至极。

  佘仲君躁怒地以双臂环胸。他要怎么向过世的妈交代?那只戒指一代传一代,是要交给佘家媳妇的。

  「把它找出来。」他看着那名警察,眼中的暴风令人畏怯。

  「佘先生,我们当然会去找寻——」

  「你真的会吗?你刚从警校毕业?」

  警察脸红,搔搔头有点不好意思。「抱歉,我是去年才毕业。」

  佘仲君一听,气得大叫:「潘伯!」

  「少爷。」管家神不知鬼不觉的忽然冒出来,吓着了那些警察,但他却一脸平静地站在佘仲君身旁听候差遣。

  「我想这些警探一定还有很多事情要忙,我看我们就别麻烦他们了,你打个电话去请FBI来。」

  「佘先生……」警察们表情非常难看,也非常紧张,老实说,他们绝不希望让外界认为他们能力比FBI差,毕竟FBI一向高傲过头,与他们又一直处不好,若这件事再让他们插手,他们会更抬不起头。「佘先生,我们一定会尽快捉到小偷,将您的失物找回来,您请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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