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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先生,请等一等。”

  身后传来的叫唤,唐文权并不理,直到空中小姐小跑步的赶到他面前。

  “您是刚刚坐在9B位置上的先生吧?”

  唐文权点了下头。



  “刚刚坐在你身边的小姐把女用皮夹掉在地上了,刚刚广播了她来领,可是她一直没有来,麻烦你转交给她。”空中小姐将一只女用皮包塞入他手里,然后没等他回答,便离去了。

  唐文权看着手上莫名被塞来的东西,再看向那个早已不见的空中小姐。

  搞什么?!

  他反射性的就想将来西给丢回失物招领处,可是握着女用皮夹的感觉,彷佛传来她覆在他手背上的熟悉温度,他停顿了下。

  站在原地,他打开了女用皮夹。

  她的私人证件全在里头,里头还有金融卡、信用卡、学生证,和几仟元台币。



  他找到她的名字:温雨华。

  才二十一岁,还是个大学生,难怪会那么一大群人共同出游,那应该是团体旅游吧。

  团体旅游?

  这四个字,在他生命里几乎不曾出现过;在他的年少岁月里,只有“团体干架”,没有所谓“旅游”这种怪事。

  想起她在机上那些毫不设防的关怀举奋,他的唇角扬起一抹极冷的微笑。

  是没有经历过伤害、黑暗面的人,才能有那么纯真的举动吧。

  然而那种纯真,不该在他的生命里出现。

  啪地一声,他不再窥探关于她的一切;将女用皮夹放进大口袋里,他走出门外,坐进出租车。

  他来这里,是想安静,绝非去沾惹一个麻烦;把东西还给她,也算是回报她在机上的照顾。他处事一向恩怨分明,不会例外。

  拿起手机,他接了几个按键,手机立刻被接通。

  “阿苍,立刻帮我查一个人……”

  * * * * *

  团体活动……真是让人常常有意想不到的“乐趣”。

  这会儿,立志在今天把花莲市附近的观光景点玩透透的一群未来的社会中坚分子,在七星潭的海边,居然就地玩起老鹰捉小鸡的游戏。这……这叫“童心未泯”吗?

  避开太阳的照射,温雨华躲进一旁的石亭里,闲适的享受海风的吹拂,一点都没下场凑热闹的意思。

  玩了好半天,大家总算觉得尽兴了,一群人围在一起说括。

  “我建议我们今天晚上找家PUB玩,如果早早就回饭店睡觉,太无聊了!”同学里有人起哄。

  “表决,赞成的举手。”民主国家最民主的决策方式,少数服从多数。

  结果,赞成者多,提议生效。

  “很好,我们派活动组长去打听,这里晚上哪里好玩。”身为活动组长,朱立明又被坑了一次。

  同学们盛情难减,朱立明只好乖乖走到一旁去打电话,问问看哪里有PUB可以符合同学们的需求。

  PUB--温雨华一向敬谢不敏的地方,结果她还是去了。

  因为这是团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便是不合群,全班同学将不惜联合起来排斥那个不合群的人。

  所以温雨华还是来了,但怕的不是同学们的排斥,而是不想在这种外出旅游的时候,把整体气氛弄的很僵,更甚的是在这种该休闲的时刻,还与人争吵,那就太伤精神了。

  哎,可是来了也没好到哪去;要她在这是接受PUB里的烟味、轰天震响的音乐声,也是一种酷刑。

  这家PUB很奇妙,居然还有卖花茶,不谙酒的她,当然就乐的喝茶了--就算不好喝,也总比喝酒好。

  在来之前,朱立明已经跟PUB的老板讲好,全班同学占据半边场地,消费打八折优待。

  温雨华一知道是哪半边场,立刻过去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好,可惜PUB里没有窗口,不然她一定去抢靠窗的位置。

  食不知味的喝着茶,看着那群习惯在台北就去PUB,来到这里的PUB更加肆无忌惮的同学们,温雨华就算有不耐也没表现在脸上;她没有扫别人兴的嗜好,不过也没有加入别人胡闹行列的嗜好就是。

  很想图个清静,可惜太过“热心”的朱立明同学并不放过她。

  “雨华,别一个人躲在这里嘛,一起去跳舞!”

  “你们去就好。”她依旧细声回答,喝自己的茶,也不管震天音乐声之下,对方是不是听得见。

  “什么?”朱立明低下头,把自己的脸凑近她。

  温雨华后退。“你自己去就好。”

  “既然来了,就一起去玩嘛,不然多扫兴。”他屁股坐下来,看来是不打算走了。

  她只是淡然的摇着头,本来以为他会像前几次一样讨了没趣就走,结果他却打算长坐,叽叽喳喳的东扯西扯,她全没听进去。

  他们是今年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无忧无虑的恣意燃放青春、尽情玩乐;但有人却不是这样的。

  不看眼前这个老是爱对她“热心”的男同学,她却想起了那一双眼眸--冷然、而且犀利,不带任何放纵和软弱。

  即使虚弱着,他身上的强悍气息仍然很明显,在在说明了他平时是一个多么严谨的人……

  闭了下眼,她几乎想叹气,为什度又想起他呢?

  “雨华、雨华?”讲了好半天,他才发现她根本没在听他说括。

  “什么?”她回过神。

  “妳在想什么,想的那么专注?”他还是连叫好几声,才把她给叫回魂。

  “没什么。”

  “雨华,妳不要这么冷淡好吗?”朱立明忍不住一脸挫败。

  “我有点累,先回饭店休息。”她翻开包包,想找女用皮夹付帐的时候,才发现她的皮夹不见了。

  “怎么了?”朱立明关心地问。

  温雨华抬起头。“我的皮夹不见了。”她语气还算镇定,脑子里在回想着有可能丢掉的地点。

  “怎么会?”朱立明比她还紧张。“妳确定吗?”

  “确定。”她回想着,下机后,不论去哪里,她都没有打开过背包,那么最有可能遗失的地点--应该就是飞机上了。

  她居然这么粗心……

  “麻烦你先帮我付这里的账,最晚回台北我会还你。”她说完,便站起来离开PUB,朱立明连阻止也来不及。

  走出门外,温雨华突然觉得自己又可以呼吸了。

  深夜时分,街道上几乎看不见什么人,只除了偶尔经过的几辆车,空气特别清新、连天空都特别明亮;这是属于净土才有的特色吗?

  饭店离市区不远,用走的应该可以到吧;想起自己遗失的束西,光是挂失的电话恐怕就得打好几通,她对自己叹气。

  明明是出来旅游,为什么她提不起一点兴致、连一点点高兴的感觉也没有呢?这种情绪上的低落,不知道可不可以算得上是二十八天的症候群?

  算了,别胡思乱想了,早点回饭店,她还可以想办法与家人联络--咦、咦?

  对街站了个高大挺拔的男子,他背对着路灯,脸庞与表情都看不真切,在她看见他的时候,他朝她走了过来。

  他?!他怎么会来?

  温雨华呆呆的看着他,没想到他会出现、没想到会再见到他、没想到……

  “妳的。”

  他的右手掌里躺着一只女用皮夹,她讶异地圆了眼。

  怎么会在他那里?!

  “以后自己注意。”将皮夹交给她,他转身欲走。

  “等一下。”接过皮夹,她拉住他,再度感觉到他略高体温。“你……你没去看医生!”

  他不理,继续走;温雨华却紧紧抱着他的手臂。

  “你又发烧了!”

  小小的发烧岂能奈何得了他?!他不理的再度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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