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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涵晴一溜烟扑向席冬。

  席冬将她护在怀里,大掌揉著她的头,她也不闪,整个人软趴趴地瘫在他的臂弯中,实在是醉翻了。

  「咳……」他清了一下嗓子。「各位,我有一个天大的消息要告诉你们。」他的声量不大,却很有威严,将众人的注意力成功地从沈涵晴身上转移到他跟前。

  帝冬举高双手,喧闹声渐止。



  半晌,他轻咳一声。

  「事情是这样的……」他一派严肃正经,连自後头赶来的心姊都不觉被震住了。

  到底是什么事呢?竟能让一向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的席冬变了脸色?每个人都在猜。

  须臾——

  他突然唱起单口相声。

  一夥女人愣了好久,倏地轰然大笑。



  气氛就在席冬的特意煽动下再度热络起来,并且烧得更高昂。

  他一杯又一杯地帮众女子添酒,甜言蜜语、笑语关怀是最好的下酒菜,不多时,所有人都醉倒了,只剩席冬和半醉半醒的沈涵晴。

  「小晴,我抱你回房吧!」这一轮热闹下来,他依然有本事保持滴酒未沾的纪录,果然够猛。

  沈涵晴无力地点头,没他扶著,她早瘫死在地,也就无法顾及什么怕不怕男人了。

  席冬抱她回三○二号室,将她放在沙发上,并转进厨房,倒了杯水给她。

  「有办法喝吗?」他看著她疲软的身子说。

  她试著举手,却无能为力。

  他轻笑一声,扶起她。「我喂你吧!」

  她螓首靠在他的胸膛上,赖著他的扶持,一口一口喝下沁凉的清水。

  水喝完,席冬一根手指画过她粉嫩的樱唇,明著是为她拭去多余的水渍,其实心头烧得像滚烫的热油。

  认识她这二十七年来,他就靠著这似有意、若无意的碰触,稍解满腹的相思之苦。

  没错,席冬一直深爱著沈涵晴,从他第一眼见到这个初生时红咚咚、像个外星生物的小娃娃起,他就喜欢上她了,所以他才会忍不住一口亲得她险些断气——这也就是为什么,小时候他会被列在她讨厌名单中的第一位。

  及长,他知道她历年来和男性结怨的种种恐怖纪录後,一点愧疚悄悄在心底萌了芽,伴著好奇,他开始日夜观察她,却不小心情根深种,不可自拔。

  「为什么情况如此混乱,冬哥你还是能把持得住,不受影响?」被酒精搞得头痛欲裂,她瞧见他清醒的眸子,禁不住有些嫉妒。

  「因为我年纪大,定性够啊!」轻点了下她的俏鼻,他扶她在沙发上躺好。

  「没有其他秘诀?」

  他一脸莫测高深地眨眨眼。「当然有。」

  「是什么?」她追不及待想知道答案。见过妍美容工作坊员工的人都说,这里的成员容貌、气质俱是一流,既出得厅堂、又入得厨房。

  他们哪知,一群女人相聚,玩起来才疯呢!

  沈涵晴虽喜欢这群可爱又善良的姊妹,但对她们那种人来疯到甚至可以包下一家PUB跳裸舞,或者买它十几二十打啤酒,喝得大醉三天的行为却是敬谢不敏。

  她的本性是羞怯而内敛的,正如她的外表,一双修长丹凤眼,不够水亮,却十足性感,琼鼻、樱唇,活脱脱是从古典仕女画里走出来的千金闺秀。

  不过因为近年流行窈窕美艳的辣妹,所以她这样的小家碧玉倒是得了不少清闲,不见太多狂蜂浪蝶纠缠;当然,席冬的预防有道也是原因之一。

  工作时,沈涵晴很认真,几乎可称为拚命三郎。

  可一遇到休假,她却喜欢赖在被窝里看书、听音乐,又或者整治出一桌子美食犒赏自己的嘴巴。

  至於现在最热门的休闲活动、出国旅游或跳舞歌唱,就不在她的兴趣范围内了。因此,她的人际关系只能算中下,不太好。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现代人流行的交谊玩意儿她都不爱,十邀九不到,这样人际关系会好才怪。

  席冬只是摸摸她的头。「练得一身比那些爱喧闹的人更会喧闹的本领,就是我应付灌酒的最佳绝招。」酷酷地丢下一段话,他转身进厨房洗杯子。

  沈涵晴愣了一下,大叫。「骗人,我从来没看见你喝酒喧闹过。」

  「那是你没看过,不代表我不会。」

  「可你明明说过自己不喝酒。」

  「不喝酒也不代表不会喝酒啊!」洗完杯子,他又走进她的卧室,拿来一条薄毯盖在她身上。「小丫头,我的本事你没看过的还多得很呢!」

  「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小丫头?离她有十年那么远了好吗?

  他大笑,曲指轻弹她的额头。「不管你几岁,永远都比我小十岁。」

  她皱眉,半晌。「你真的还有很多本领我没看过?」

  「多得比一座山还高。」话落,他又拍拍他的头,「休息一下吧!我去给你买头痛药,你每回喝了酒就要闹头疼。」他边摇头、边走了出去。

  她一直看著他的背影,想著他收服众家姊妹的各式本领,心头直泛疑问。「难不成真如俏美说的,冬哥是个天才?」否则,他怎么会如此厉害?

  正在玄关穿鞋子的席冬听到她的声音,只在心里轻笑。「傻丫头,世上哪儿来的天才?」

  所谓的天才,不过是一分的聪明,九十九分的努力。

  而他,席冬,为了追求沈涵晴,所付出的心血更是别人的千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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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识席冬的人都说,他是个天之骄子。

  有钱、有权、有势,长相斯文、身材颀长,简直是最佳的黄金单身汉代表了。

  但他却直言自己不是个聪明人,顶多性子比一般人还要固执,只要看中一样东西,不择手段也一定要争取到手。

  他十岁看上沈涵晴,十五岁发现自己喜欢她,二十岁认定了这一生的爱情,从此十七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迎合她的喜好,让她爱上他。

  家里人告诉他,改变自己去迎合喜欢的人并非长久之计,因为,爱情是一时,婚姻却是一世,没有谁可以一生戴著面具做人。

  可他却认为,能力、气质、言行……都是可以经由外力改变、培养的,一旦养成习惯,谁能说他不会变成沈涵晴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他为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做全身性除毛,因为她说她最怕全身毛茸茸的男人。

  接著,他把自己送进模特儿训练中心,学习优雅的仪态和举止,跟粗鲁彻底划清界限。

  他学文、学武,练习哄女人、讲笑话……全是为了她。

  而皇天也不负苦心人,终於让他成为她除了父亲、弟弟外,唯一愿意接近的男人。

  可这样还不够,因为她仍未将他视为托付终身的对象。

  他今年已经三十七了,再蹉跎下去,他都要老了。

  「阿冬,吃饭了。」席妈妈上来叫人。

  「等一下。」他闷著声音说。

  席妈妈瞥了他的脸一眼。「你又在敷脸了。」儿子干模特儿时爱美成性,她认了,毕竟,为了工作嘛!

  但他都卸任多时了,依然保持每星期敷脸的习惯,日日保养、时时小心呵护,这就令她不得不怀疑儿子的性向了。

  「阿冬,老妈有个问题憋在心里很久了,一直不敢问,你……是真的喜欢隔壁家的小晴吧?」她说。

  「老妈,我都努力这么多年了,你还看不出来吗?」长指取来化妆水,沾湿面纸,一点一点拭著脸上已乾的面膜,他满意地看著面膜下,一张白皙无瑕的俊脸出现在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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