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手机站 > 烈女怕缠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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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佑荣咬牙切齿,片刻後开口。「没关系,只要你还是自由身,大家就都还有机会!」

  怎么有这样「番」的人?沈涵晴快要气炸了。「很抱歉,你没机会了,因为我和冬哥今天就要去公证!」她大叫,只要可以赶走杨佑荣,要她把头切下来她都愿意呀!

  「我不信——」杨佑荣惨叫,整个人快昏了。

  但,有一个人比他更想晕——席冬。想不到……他一辈子最大的梦想就要在今天实现了!啊,感谢上帝、感谢父母将他生出来、感谢见证这一切的蓝天白云、感谢天底下的一切!



  他终於有机会娶沈涵晴做老婆,并在四十岁之前生下他们俩的爱情结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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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仿佛是梦、也不是梦……

  总之,席冬和沈涵晴公证结婚了。

  目的只有一个,拿那张结婚证书给杨佑荣看,逼他死心。

  不过姓杨的又出新花招,他说不信沈涵晴是真心想嫁席冬,除非让他看到他们恩爱的证据,否则单一张薄薄的结婚证书,他是不当一回事的。



  为此,沈涵晴只得搬离她的桃源仙境,住进席冬新买的公寓里,务求两人和谐的婚姻生活能让杨佑荣彻底死心。

  但要沈涵晴——一个从小怕男人怕得要死的女孩与一名男子生活和谐……这似乎变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任务了。

  新婚第一晚,她怎么也睡不著,当然不是因为房里多了一个男人。她和席冬的婚姻只是权宜之计,怎可能同床共枕?

  可单单是比邻而睡,就够她发疯了。

  整个晚上她都在想,隔壁的席冬正在做什么?可靠的良人会不会在下一瞬间变身成狼人,前来袭击她?

  虽然是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大哥哥,但他们终究不曾同居过,谁知道他有没有什么奇怪的癖好?比如男扮女装、光著身子在房里走来走去、收集女性内衣裤……

  「啊!」猛然想起,她洗完澡的时候习惯性地将内衣裤洗好、晾在浴室里,万一被他偷去……「不行呐!」

  倏地站起身,她正想去抢回可怜的内衣,却又突然想到——「不对,隔壁的是冬哥,他是再有礼不过的男人,应该不会干这种龌龊事。」

  席冬面容俊俏、举止斯文,待人总是彬彬有礼,是妍美容工作坊里公认快绝种的好男人,怎可能会有行为不当的地方?

  「不会的!」她努力说服自己要相信他,但……「他终究是男人啊!」是她最怕的一种生物!

  坐立难安到了十一点半,实在忍不住,她还是蹑手蹑脚地跨出房间。「喝!」客厅的灯居然还亮著。

  席冬就坐在沙发上,听著她最爱的、每晚必听的理查·克莱德门钢琴曲。

  他的手中还端了一杯……闻起来像牛奶的东西。

  「冬哥。」她走出来,突然觉得,他家的布置其实还满像她的宿舍的。「你还没睡啊?」

  「我每天晚上都会喝杯牛奶,再听半个小时的音乐之後才去睡。」

  「咦?」怎么跟她一样?

  「你要吗?」他对她举举杯子。

  她不自觉地点头,蓦地会意自己为什么睡不著了,因为每晚必做的睡前仪式忘了做。

  席冬起身到厨房,泡了杯牛奶给她。

  「谢谢。」她接过牛奶,轻啜一口。「你加了蜂蜜和白兰地?」她再度呆了。

  「你不喜欢吗?那我另外给你泡一杯好了。」他站在厨房的吧台内轻笑,晕黄的灯光从侧面照过去,她只觉得他俊美得像太阳神殿里的阿波罗。

  原来男人也可以看起来这么地舒服,一点也不恐怖;过去,她从没发现。

  「小晴、小晴……」他的呼唤打断她的沈思。

  「啊?什么事?」

  他疑惑地望著她。「我只是想问你,你的牛奶是不是什么都不要加?」

  她终於发现了他手里那只新温好的空杯子。「不必了,我就喜欢喝牛奶加蜂蜜和白兰地。」刚才的惊讶是因为没想到,有人的习惯跟她一模一样。

  「我也是耶!」他笑得更灿烂了。想起这么多年来为了了解她的习惯与嗜好所付出的金钱与心血,今朝有了回报,心头充满喜悦。

  她的心不期然地撞了一下,古人说:一笑倾城、再笑倾国。她总算能够体会这层涵义了。

  可惜的是,这种现象居然出现在一个男人身上。

  「我没想到冬哥原来长得这么漂亮。」恨他不生为女儿身,否则她就能更早和他做好朋友了。

  「小晴,你不必为了一杯牛奶这么感激我,我们认识二、三十年了,我这张脸你还没看腻吗?」他走出吧枱,脱离了灯光的照射,迷离的魔法瞬间解除。

  她眨眨眼,复又愣住。

  「不一样。」过去,他亲切一如邻家大哥,她虽知道他容貌不俗,却没有太深刻的体认。

  但刚才,她忽然觉得他魅力倍增,整个人闪亮得像在发光。

  而後,他虽又恢复原来的亲切,可那层眩目的光彩已在她心底烙了印,让她无法忘怀。

  「哪里不一样?」他笑著来到她身边。

  「我也说不上来,就是……嗯,感觉吧!」她不自觉地任他贴近自己,忘了早先在房里的不安。

  他把音乐声稍微调小一点,坐在沙发上跟她聊天。

  半个小时後,她才回房,当晚,意外地睡得非常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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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六点半,沈涵晴准时起床,即便今天是她新婚後第一天,她的作息还是和平时一样。

  多年来,她的生活一直很规律,早上六点半起床,慢跑半个小时,七点沐浴,然後准备早餐;七点半食用,八点骑脚踏车到公司上班,直到六点下班,买晚餐的菜,做饭、吃饭,做简单的家务;九点洗澡,看一些书;十一点半喝牛奶、听音乐,就寝。隔天,又是一样的行程,比时钟还准。

  读书的时候,常有人说,她的生活像在当兵一样,无趣极了。

  在梓心园里,同事们也常常劝她偶尔要放纵一下自己,以免老了後悔年轻时没玩过。

  她总是听听就算了,每个人有每个人适合的生活,她就是喜欢规律,不习惯意外,当然,也就过不来缤纷多采的生活。

  她一直没遇见过志同道合的朋友,也认定了这辈子不可能找到这样的人,想不到同志却是存在的。

  而且,一直在她身边。

  当她在准六点半出门,遇见也要去慢跑的席冬时,著实呆了。

  「早安。」他对她说。「你也有慢跑的习惯?」

  她点头。「冬哥也是吗?」

  「是啊!」

  「真巧。」

  「我们的生活习惯很合呢!」他笑。当然,她的习惯是自然养成,他却是努力多年培养得来。

  但过程不在考虑范围内,重要的是结果。

  她为了这份「巧合」开心地笑开了怀。

  他,得到了最好的报偿。

  两人边聊、边跑上马路。

  「冬哥喜欢在哪里慢跑?」

  「我大概都是跑罗斯福路那一段。」

  「我也是耶!」她很讶异。「可我怎么从未遇到过你……」才说著,发现已经跑到了岔路,她往东转、他则向西行。

  原来如此,他们一个习惯从东跑到西,一个则喜欢由西跑到东,难怪不曾相遇。

  「哈哈哈……」他弯腰大笑。「真是既巧、又不巧啊!」

  可是,她从没有像这一刻一样,感觉到两人如此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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