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是不知人间疾苦。”张义谦摇头叹道。
章谚忍不住讽刺他,“对,我哪像你多次历劫归来却完好如初,简直就像只打不死的蟑螂一样,真是令我甘拜下风。”
“你说我是蟑螂?”
“你不喜欢蟑螂吗?那换成蜘蛛好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很适合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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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知即行,章谚当天回家便听从张义谦的建议,买了一束花送给美夜。
“这个给你。”他说。
“你给我这个做什么?”她瞪著他手上的花束,没有伸手去接,反而怀疑的开口问。
章谚轻皱了下眉头,“给你这个总不会是要叫你拿回去煮来吃吧?”她的问题问得实在很奇怪。
“我当然知道这花不能煮来吃,我是问你送我一束黄玫瑰代表什么意思?”美夜皱眉瞪眼道。
“你不喜欢黄玫瑰吗?我觉得黄色比红色的要好看多了。”
“你知道黄玫瑰代表什么意思吗?”
“什么意思?”花还有含意喔?
“分手。”
“什么?”章谚手中的花束倏然落地,整个人僵住。
美夜弯腰将花束拾起,挑眉微笑。
“谢谢你送我这东花,我收下了。”她说。
谁知话一说完,他便迅雷不及掩耳的伸手将她手上的花束抽走,手一扬,花束立刻被他丢到身后的马路上,并被一辆恰巧路过的轿车辗得稀巴烂。
“你干什么你!”她抗议已来不及。
“我没有要和你分手,相反的,我是在追求你。”章谚认认真真的凝视著她告白。
该死的花店店员,见他买黄玫瑰也不会稍微问一下他的用途,以及告诉他黄玫瑰所代表的含意,真是个该死的混蛋!
美夜被他的追求两个字吓得双目圆瞠,难以置信的瞪著他,但一会儿之后,就恢复正常了。
“追求我?你有那么多女朋友要照顾,却还要特地花时间来追求我,我是不是应该感到受宠若惊呢?”她嘲讽的说。
“我和她们都已经分手了。”
“什么?”
“已经分手了。”
美夜瞠目结舌的瞪了他半晌后,只丢了一句,“鬼才相信你。”说完便迅速的转身没入大门内。
大门被她用力一推,瞬间发出“砰”的一声巨响,然后将他隔离在门外,而她自己则双腿发软的滑坐在门内。
他说要追求她,又和其他女朋友都分手了,这是真的吗?该不会是骗她的吧?
可是天啊,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她该怎么办,真的要答应与他交往吗?
想著想著,美夜不由自主的露出羞赧一笑。她觉得现在的自己轻飘飘的,好像要飞到空中去了一样,这种感觉……
天啊!她觉得自己好幸福,因为她压根儿就没想过章谚会为了她,而放弃那些莺莺燕燕的,只为她一人专情。
怎么办?她现在好想立刻就冲出去跟他说我愿意,可是这样做的话,会不会太冲动了?如果说,他刚刚所说的一切根本就是骗人的,怎么办?
不行,她得再观察他一段时间才行,如果他真如他所说的和那堆女朋友都分手了,而且没再四处拈花惹草的话,那她再答应与他交往好了。
不然,如果在她答应与他交往之后,才发现他仍和以前那堆女朋友藕断丝连、牵扯不清的话,她一定会动手把他给掐死的。
她还这么年轻,实在犯不著为了一个猪头而毁了自己的一生。
好,就这么决定,她要沉住气,仔细的观察他是否真有想与她在一起的诚意,如果真有的话就与他交往,如果没有,至少她所受的伤害也不会这么大。
嗯,就这么决定好了,她要静观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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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之后,紧接著的就是两个多月的漫长暑假。
美夜照例一如以往的每一年暑假一样去打工,一方面可以赚取零花,一方面则可以消耗这漫长的暑期时光。
由于爱看书的关系,她跟去年一样找了间书局来打工,因为书店店员有条非明文的福利,那就是回家时可以免费带两本书回家看,只要隔天归还就行了,所以她爱煞了这份工作,即使时薪比不上其他的工读工作,她也甘之如饴。
美夜自认自己从来就不是一个爱出风头的人,但偏偏她的长相总是会习惯性的引人注目,所以为了防止不必要的麻烦,她打工期间一律戴著国中刚近视时配带的土气眼镜,再绑上马尾,这么一来,果然少了许多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男客人的搭讪,打工的日子也平静了许多。
可是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人算不如天算。
才上工第三天,章谚就大摇大摆的拿了束红玫瑰花走进书店里,将花送给她。
一个大帅哥拿了一大把红玫瑰花送给一个书店里的收银小姐,这样的画面不引人注意也难。顿时之间,不仅店内所有人对她投以注目的眼光,就连走在走廊上的行人,都一一停下脚步来观望。
美夜觉得自己快发疯了。他到底在搞什么鬼?
不理旁人讶异的目光,她迅速的冲出收银柜台,拉了他衣领就往书店最后方的员工休息室走去。
“砰”的一声关上休息室的门,阻隔外头所有好奇的目光,她“咻”的一声迅速的转过身来瞪著他。
“你到底在搞什么鬼?”她怒不可遏的叫道。
“我只是送花给你,有什么不对吗?”他一脸无辜的表情先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花束,才又看向她,“红色玫瑰代表的是爱情,我这次应该没有送错吧?”
“我不是在问你花的颜色,而是问你在搞什么鬼?你没看见我正在上班吗?”她怒气冲冲的问。
“你公司有规定上班的时候,不准收男朋友送的花吗?”章谚皱眉问。
他还是不懂她为什么要这么生气,他这回可是问得非常清楚,知道十一朵红玫瑰代表的是最爱,才买来送给她的。还是,他被店员骗了却不知道?
美夜迅速的闭上眼睛,一副很忍耐的模样。
“你是嫌自己的长相还不够引人注目,所以才拿了束花大剌剌的走到我工作的地方来引人注目吗?你喜欢引人注目、受人膜拜那是你的事,但是不要波及到我行吗?”
听她这么一说,章谚终于恍然大悟的明白她在气什么了。他看著她脸上土里土气的眼镜,再看向她束在脑后的马尾,忍不住勾唇,嘲讽的微笑了起来。
“你以为你这样的穿著打扮,就能阻隔得了那些狂蜂浪蝶吗?”他眼中迅速的闪过一抹锐利的光芒,开口问道。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大概不知道在我走进书店之前,外头有两个家伙鬼鬼祟祟的正在讨论要由谁进来开口询问你的芳名,然后来场各凭本事的君子之争来争夺你吧?还有昨天,你那个名叫小郑的同事,你以为他为什么一个人要吃到两个便当?根本就是居心叵测!”章谚咬牙恨声的说。
美夜愈听眼睛睁得愈大。听他的说法,他该不会这两天都一直待在这附近,就近监视--呃,监视太难听了,改成关心好了--就近关心她与她周遭的一举一动吧?
“你……该不会是在吃醋吧?”她试探的问。
“什、什么?”他瞬间僵住,脸上表情忽然变得有些不自然。
“我说你该不会是在吃醋吧?而你之所以这样大剌剌的拿了束红玫瑰花走进书店送给我,只是为了向人宣告我是你的吧?”她带著难以置信的神情,猜测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