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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钮桑缪在夏季结束之前要三十头马匹,再加上别的订单,我和比利很快又要再到山里去抓野马。”

  “我以为那些马是你养的。”

  “我到这里还不到两年,我在山里养了一些小马,但是都还没大到可以出售。”

  “原来如此,我只是……你看起来这么适应这里,我以为你在这里已经很久了。”



  “适应并不需要很长的时间。”他语重心长的说。

  “我想和你生长的背景有关。”

  他笑了起来,“我不是说以后再告诉你吗?现在先给我享受这些食物的机会,如何?”

  “如果你坚持的话,要咖啡吗?”

  当她端着咖啡士壶坐回位子上时,默可已经塞了满嘴的食物,她不断偷偷瞄着他,想探知他对她第一次尝试烹饪的反应,但是从他的表情中看不出任何线索。

  她咬了第一口肉,又硬又干,面包吃起来怪怪的,里面还看得见成块的面粉,胡萝卜太硬,马铃薯糊糊的,至于咖啡,已经有了四次的经验,算是超凡入圣的。



  她抬头注视着默可,脸上臊热异常,“很糟糕,不是吗?”

  “我吃过更糟的。”他含糊的说。

  “我想是我省略的那些东西比我想象的更为重要,而且食谱上有很多地方是我看不懂的。”

  “我想我必须叫杨柳来一趟,不过,下次煮咖啡的时候,先多放一点咖啡豆。”

  “咖啡很好啊!”

  “味道像水一样。”

  “那是因为你喝惯了你今天早上煮的那种浓稠的东西,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喝得下的,尝起来像泥浆一样。”

  “你会习惯它的。”

  换句话说,必须按照他的方式去做。她陷入沉默,竭尽所能的咽下一些食物,然后站起来清理桌面。

  默可靠向椅背,以第一次下厨而言,成绩并不是真的那么坏,他原本以为经过一天的折腾,会发现她疲惫又邋遢,但是她看起来很好,简直是太好了。

  她换了一套橄榄绿的丝质长袍,镶着淡褐色的东方蕾丝花边,方形的领口开得很低,四分之三长度的袖子,她找到了另一件围裙保护她的袍子。

  他的目光尾随着她在水槽与桌子间来回移动,她整天都在他的脑海中,他不得不保持忙碌才不会试图去找她。他不记得从前有那个女人曾经像这样侵入他的思绪中过,没有女人曾经影响他那么多。赤裸裸的事实呈现在眼前,他想要她,他现在承认自从他看到她的照片时就是如此。活生生的就在那里,她煽起他的欲火,几乎超过他身体所能承受的极限。

  如果只在一天之后他就对她如此的狂热,那么在他把她送走之前一定没有任何方法可以阻止他自己与她做爱,这和他的计画不合,但是他不打算违抗这种趋势,如果她是处女的话,他还会多加考虑,但是她不是。

  “我有没有告诉你,你穿那件袍子有多可爱吗?”他听见自己说。

  “这件旧衣服?老天爷,我看起来好可怕,本来想在晚餐前换一件晚宴服,但是时间上不允许。”

  老天可怜那个看到她打扮最漂亮时候的男人!把她拖进这种状况里,他觉得心中有着一丝歉疚,并非他请不起仆人,而是一个富有而又游手好闲的牧场主人并不符合他想在钮镇造成的形象,他不要任何人怀疑他是多么的富有。

  默可走到她身后,几乎克制不住的想碰触她,但是他抓起了桌布做为替代。

  “我来帮你清理。”

  这个提议连他自己都感到意外,可是他还不想让她超过负荷,而她感激的微笑值回一切,她笑起来的时候是那么的可爱。

  最后一个碟子收好之后,他们回到桌旁,夏蕊带着咖啡壶,默可则从柜子上拿起一瓶酒与一个杯子。

  夏蕊皱起眉头,“你经常如此吗?”她迟疑的问,注视着威士忌。

  “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不是酒鬼。”

  “对不起,”她垂下眼睛,对自己的厚颜感到难堪,“那是鲁莽的问题。”

  “你有权利知道。”

  她的目光再度迎上他,“那么,或许你现在准备告诉我所有的事了?”

  他握着酒杯沉思的靠向椅背,“我们出生在圣路易──我哥哥和我。我母亲来自较为显赫的家族,在她去世之后,我们的父亲杰克不想与她的家庭有任何牵连,所以把我们带到亚利桑那这里。当他去探寻黄金时,我们兄弟就被安置在土桑的寄宿客栈中,问题是,他找到了黄金,一个大金矿,那导致了他的死亡。”

  “你是说他被别人杀死了?”

  “是的,但是杀死我父亲的那个史飞洛也不肯放过我们,以免所有权落在我们兄弟手上。”

  “我的天,他到底是什么样的恶魔,追杀两个孩子?”

  “他只是受雇于人的枪手,西部有许多这种不分是非黑白的畜牲。”

  “你们逃过他的追杀吗?”

  “不完全是,我哥哥掉进一个岩石的峡谷,史飞洛追在我的后面,我不能回头去救他,只好一直骑马往前冲,终于摆脱了史飞洛,我也迷了路,好几天之后才找到史瑞掉下去的地方,但是已经看不见他的踪迹,我只好回到圣路易一个姨母家等待,他一直没有出现,我以为他死了,过了好几年之后,他才终于找到我。”

  “为什么要过了那么久的时间才来找你?”

  “他失去了部分的记忆,他不知道该从那里开始找我,他又怕太靠近镇上会被史飞洛发现,所以一直住在荒野中,与阿帕契印地安人共享从这里到边界的山岭。”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不,他一个人在山里住了八年,到了十九岁的时候,发生了某些事,使他回复了记忆,他才找到我,但是他已经不是我记忆中的哥哥了,我们本来非常相像,现在却大不相同,那些年的独居生活对他有很深的影响,有些人认为他就像一只黑羊。”

  “你父亲的金矿呢?”

  “一直没有被找到,很讽刺,是不是?”

  “枪杀你父亲的那个人呢?他是否受到了制裁?”

  “史飞洛死了,”一股严厉的味道进入他的语气中,“但是雇用他的人仍然逍遥法外。”

  “你知道他是谁吗?”

  “是的,但是没有证据,而且他不会用枪,不能教他出来决斗。”

  “噢,你一定觉得很懊恼,”在默可厌倦于她的刺探之前,她转变了一个话题说,“你为什么要回亚利桑那呢?”

  “一方面,我厌倦了都市的生活,更重要的,史瑞不愿意在圣路易定居,所以我决定搬到离他较近的地方。”

  “他住在钮镇?”

  “史瑞从来不在同个地方待上很久,但是他经常会经过钮镇,我可以偶尔见到他。”

  “你一定很爱他才愿意做这种牺牲。我很高兴你找到你哥哥,重新和他和好。”

  “没有人能够和史瑞接近,甚至比利也不能,比利是他生活在荒山野地时认识的。虽然我们看起来几乎一模一样,但是我们并不像童年时那般亲密。”

  “噢,我的天,我想我还要感谢他并不住在这里,我已经有够多的新事务要应付,幸好不必再担心你们谁是谁。”

  他的表情变得莫测高深,“我不认为你会分不出我们,我们看起来很相像,但是我们之间的差别有若白天与夜晚。”

  “我不明白──”

  “如果你遇见了他,蜜糖,你就会知道我的意思,现在,你还有什么好奇需要满足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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