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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按规矩来说,翁家内院,俞平波是不宜进来的,但他和燕姝实在是太熟了,俞王两府为闽地世交,也差不多算一起长大的同伴。

  特别是四年前在京城时,两家有意结亲,想为两人文定,偏偏严世蕃的儿子严鹄插一脚,欲强纳燕姝为妾,燕姝倔强不从,并以暗藏的匕首划伤额头,表示自己不嫁的决心。

  「好!你说的,只要我严鹄在的一天,你就别给我嫁人!」严鹄对著血流满面的燕姝说,甚至撂下狠话,「若是谁敢娶你,我保证他第二天就身首异处,死无葬身之地!」

  十五岁的燕姝无惧地瞪著他,也不知是打哪来的勇气,柔弱的身躯暗聚著铁石般的意志,彷佛亡母在她耳旁说:「在那种困难的情况下,你都能呱呱落地,那世间的狂恶,又何足畏惧呢?」



  俞大猷为人耿直,原不怕恶霸,但他那时因案被夺职,千方百计凑出三千银两贿赂严嵩,才免於一死,哪敢再得罪严家!

  王家方面,王伯岩因妻子与胡宗宪的儿子通奸,他愤而杀了妻子,又伤了胡公子,一时间成了朝廷钦犯。王家惶惶如落水狗,又哪有胆再蹚是非?

  因此,燕姝和俞平伯的婚事缺了天时地利,谈不下去,也只有不了了之了!

  回到福建,两人再相逢时,燕姝早已习惯守清不嫁的想法,单纯的视俞平波为兄长。但俞平波对她情有独锺,每每趁妈祖宫庙会,就自愿代表俞家军到浦口共祈海陆平安。

  燕姝微笑地走入院子,高兴地喊声,「俞二哥!」

  俞平波凝望一身淡青衣裳的她,盘上的发髻只系了一条靛蓝带子,整个人素净如莲。论五官,她长得并不明艳,没有一般女子娇怯或妩媚的风姿,她的好看全在神韵,淡如清风明月,淙淙秀水,让人再舒服不过了。



  「庙会过了两天,我以为你带兵回福州了。」燕姝见他没反应,於是说。

  「我又向父亲延了两日。」俞平波回答,「我刚才和翁世伯寒暄几句,他说你从明天开始,要去『碧霞观』住上一段时日?」

  「是呀!观里的师父要为碧霞元君持斋祭,特别允许我去学习,算一大荣耀呢!毕竟我什麽都不会,徒挂个虚名,还非道中之人。」燕姝微微一笑说。

  「我不喜欢你当『观音』,更怕你接触道观佛寺,好像离我愈来愈远似的。」他一向跟她无话不谈,很自然便流露感情,「我希望你是我的妻子,这心愿至今未变。」

  对他的告白,燕姝也不觉唐突,还开玩笑地说:「有我当妻子才倒楣哩!你忘了临水夫人是怎麽死的吗?」

  「别拿那故事来吓我,你又不会斩魔收妖。」他说。

  「那……你不怕严鹄取你的项上人头吗?」她继续说。

  「怕什麽?严家倒了,流放的流放、罢官的罢官;严鹄都自身难保,早管不到我的人头了。」他皱著眉头问:「你还顾忌他吗?」

  「我才不怕他呢!他是奸险小人,奈何不了我的。」燕姝耸耸肩,「只是我告诉过你的,婚姻之事,已不在我的生活考量内。」

  又碰了一鼻子灰!俞平波闷闷地说:「一个女孩子不嫁人,哪有终生的依靠?你以为真能当一辈子『观音』吗?你不要被那些村夫愚妇的信奉耽误了。」

  她收起脸上的笑,转为严肃地说:「俞二哥,我一直当你是兄长,才会说出心里的话。从小,我就有一种感觉,我王燕姝到这人世来,一定有比结婚生子更重要的任务,我虽然不敢自比临水夫人或天妃娘娘,但我必能帮助一些人,必有自己的使命。你是个有情有义的男儿,可惜我不配做你俞家的媳妇,但愿你能了解。」

  又是那些话!每见她一次,就愈觉得她不属於他。但俞平波仍不甘愿,只要她一「剖心」,他就想逃避现实。

  「别再提了!」他心烦意乱的扯落几片榕树的叶子,「对了!我今天来,主要是给你带一首诗的。」

  他迅速地从腰间囊袋,取出一张纸笺,上头写著密密麻麻的小楷书,共四十句的五言诗,两百字,笔法有些粗拙歪斜。

  燕姝只看一眼,就忍不住惊呼,「你找到丁儒的『归闲二十韵』了!」

  「是县衙里的典吏帮忙找的,我可是抄了好久,小小的一支笔,比拿千斤的刀棍还累!」看见她的欢颜,他心情大好,忙邀功地说:「看,这就是你记得的那两句,『茉莉香篱落,溶阴浃里闉』,茉莉和榕树,恰巧符合你庭院的景色呢!」

  「太好了!这正是我爹在京城时,想念福建家乡常背诵的诗。」燕姝充满感情地念著,「……锦苑来丹荔,清波出素鳞,芭蕉金训润,龙眼玉生津;蜜取花间液,柑藏树上珍;醉宜薯蔗沥,睡稳木棉温;茉莉香篱落,榕阴浃里闉;霜雪偏避地,风景独推闽……这不都恰恰描绘出闽地的风光吗?」

  他们极开心又认真地研究著,完全没注意到翁珮如,由月洞门轻巧地走来。

  珮如表妹年方十六,小燕姝三岁,正是情窦初开时。她午寐起来,知道俞平波来访,便顾不了什麽,抿了抿朱砂胭脂,系上绣彩蝶的粉红裙,把自己打理得青春光艳,怯怯地来到表姊的院子。

  她站了一会儿,偏偏那两人太专注於读诗,她眼眸一淡,不得不轻咳一声。

  燕姝转过头,笑著招呼道:「珮如来,快来欣赏这首丁儒的诗,他描述的东西,我们宅院里几乎都有呢!」

  「哦!我不知道俞二哥也在。」翁珮如假装惊讶地说。

  那当然是骗人的罗!珮如早在去年初见他时,就为他的英勇折服,芳心暗许。可惜他是呆头鹅一个,眼里只有燕姝。而秉持著闺秀规范,她大门不跨,要见意中人难,更可叹的是,见了意中人还得装出冷淡无情的样子。

  「这首诗是俞二哥特别抄来的,好让大家欣赏。」燕姝把纸笺递给她。

  哦!是俞平波亲手写的,那非得要看了。珮如掩住急速的心跳,靠在表姊的身後说:「呀!真是好诗,那些龙眼、柑橘、荔枝和甘蔗都是我爱吃的。」

  「还有芭蕉和木棉,不都是你窗前的花和树吗?!」燕姝指著那两句。

  「对呀!芭蕉听雨最好,木棉花最可爱罗!」珮如笑咪咪地说。

  俞平波很直觉地退後两步。每回看到翁珮如,他就觉得不自在,说实在的,他也形容不清那种感觉,只是她的眼波流转和举手投足,都很娇滴滴,细致如瓷器,怕一碰就会碎。

  比起来,燕姝就没有类似的粉嫩娇气,从认识燕姝以来,她一直都是恬淡大方的个性,开玩笑或谈话间都不忸怩、不忌讳,特别容易相处,不必防来防去的。

  翁珮如虽不正眼瞧他,却对他的一举一动相当敏感,知道他猛往後退,便有些不高兴,突然冲动地说:「好难得一首诗全是我熟悉的东西,就送我吧!」

  闻言,俞平波脸都绿了,暗忖,翁姑娘来搅什麽局呢?这是他辛苦找到抄来的,想安慰燕姝的思亲之苦,怎可横夺?他急急地说:「不……好,我是说……字写得很不好。」

  「不会呀!」珮如一心想称赞,「以一个军人而言,俞二哥的字不算丑了,而且,这首诗贵在其含义。」

  她到底是讽刺,还是赞美?还用一个「丑」字?这首诗贵什麽关他屁事,又不是他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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