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虫,起床起床……」他吆喝大笑着,边拍拍她的屁股。
她蠕动了一下,心不甘情不愿地挣扎着坐起来,眨动着睡意犹困的熊猫眼,茫然地问:「啊?」
「啊什么?」他失笑,又亲热地捏了捏她的嫩脸颊,「我订了早上的飞机,我们到垦丁去。」
「垦丁?」她突然醒过来,「可是你不是要回美国吗?」
「先去垦丁再说。」他轻松地挥了挥手,笑道:「我只给妳二十分钟梳洗和准备行李,记得带泳衣……不带也没关系,到那儿再买。」
她眨了眨眼睛,他已经离开房间了。
不管怎么样,至少她还可以跟他快快乐乐地到垦丁一游。
珍惜时光吧,不管他最后的决定是什么,记取眼前欢乐最重要。
她也兴匆匆地动作起来。
一个半小时后,他们已经抵达高雄小港机场。
高雄阳光灿烂耀眼,热力四射。
小谢连忙戴上淡蓝色的太阳眼镜,把头发绑成高束的马尾,露出粉颈透透凉。
她正想转头问他要搭车还是去租车时,便看到一辆高大神气的吉普车已经停在机场出口,一名西装笔挺的年轻男人跳下驾驶座,恭恭敬敬地走了过来,将车钥匙交给洛斯。
两人迅速交谈了几句英文,小谢反正是鸭子听雷,干脆专心打量这辆车子。
这吉普车真酷!
「上车吧。」洛斯替她打开车门。
她这才注意到刚刚那个年轻男人已经不见了,「咦?你朋友到哪里去了?」
「他先告退了。」他幽默地道。
「噢。」
坐上车,她看着地图,洛斯则开车,往屏东的国道上驶去。
风好清凉,扑面而来,沿途还可以看到美丽蔚蓝的大海,小谢高兴不已,频频大叫。
「哇呜!」她笑得好开心。
洛斯太阳眼镜底下的黑眸笑意盎然,「妳真可爱,没看过海吗?」
「有,在电视上。」她不好意思地道:「我很土包子吧?」
「对,很土,但是土得很可爱。」
小谢面对这不知道是褒还是贬的话,一贯地腼腆一笑。「谢谢。」
他一怔,随即放声大笑,「哈哈哈……妳真的很好玩。」
她抓抓头,反正习惯了啦,从他嘴巴里得出的赞美反复就那几句:好玩,有意思,可爱,活像是在讲动物园里的无尾熊,或是夹娃娃机里的布偶。
但是,她还是挺窝心就是了。
「原来你在高雄有朋友啊。」她突然想起。
「妳是指马可吗?」
「原来也是个外国人。」她哦了一声。
「什么外国人,四海之内皆兄弟。」他纠正她的观念。
「好啦,那么那一个是你兄弟吗?」她还是很好奇,紧咬着这个问题不放。
「当然不是。」他微笑摇头,大手稳稳地操控着方向盘,「马可是属下。」
她脸色有一些古怪。
做舞男做到还有属下的,那恐怕也算是顶尖的了,难怪君媚说他身价非凡。
那么刚刚那个马可也是舞男一员啰?
真可惜呀,长得器宇轩昂的,卿本帅哥,奈何做「鸭」。
「那你们在台湾也有分……分部啰?」她差点脱口说出「分店」。
「当然。」他傲然地道:「我们的势力遍及全世界。」
小谢乍听之下,真不知道该替他高兴还是难过。
「真厉害。」最后她还是挤出了赞美。
「妳怎么了?脸色怪怪的。」
她连忙捏了捏脸,露出笑容,「没有哇,你看。」
车子疾驰在滨海公路上,小谢拿了他的数字相机,只要看到好玩的、美丽的、特别的就连迭声停车、停车,然后啪啪啪地拍个不停。
洛斯在一旁宠溺地微笑着,看着她兴高采烈地对着路边一头慢条斯理在嚼着草的牛大拍特拍。
「相机的记忆卡会不会容量不够,被我拍光了?」小谢忽然担忧地回过头问着他。
「没关系,我带了十几张,妳尽管拍。」他纵宠地道。
她眼儿亮晶晶,「好棒喔,谢谢。」
结果她光是那头牛就拍掉了二十几张。
继续再上车,他们照着旅游杂志建议的行程,车子先开进了恒春镇吃午餐。
他们定进杂志所介绍的某家小吃店里,点了极富盛名的卤肉饭和海鲜羹。
卤肉饭用粗瓷大碗装盛着,晶莹的米饭上堆满了卤香的笋丝和卤蛋,还有一大块红烧滑嫩、入口即化的三层卤肉。
小谢一向不敢吃肥肉,但是她也忍不住吃掉了一大块。
「真好吃。」她心满意足地拍了拍肚子。
洛斯也大快朵颐着,频频称赞,「我从未吃过这样美味的道地小吃。」
他吃完一碗后意犹未足,又叫了第二碗,而且这次还先用数字相机拍照,这才动筷。
「拍卤肉饭干什么?」她感到好笑。
「回去向祖父炫耀台湾美食啊。」他邪恶地一撩眉毛,愉悦地道:「让他看得到吃不到。」
「这样对待老人家不太好吧?」她迟疑,「有点残忍……」
虽然那是一个思想举止都很奇怪的老人家。
「这叫以眼还眼。」他笑吟吟的说,「妳不知他对我做过比这更恶劣百倍的事,我这已经是小意思了。」
讲到这个,小谢又不禁面露担忧之色。
「你一定得回去吗?」
洛斯没有回答,只是含笑温柔地看着她,「妳不用担心,我自有主张。」
她低下头,有一下没一下地搅动着碗里作料丰富的海鲜羹,已经没了胃口。
「吃饱了吗?我们到恒春镇上绕绕。」洛斯放下筷子,也放下了一张五百元大钞。
老板娘吓了一跳,「先生,请等等,我找钱给你……」
「不用了,妳的卤肉饭真美味,剩下的就当作是小费吧。」他迷人一笑。
老板娘脸红心跳了起来,一张嘴笑得阁不拢。「呵,不不不,不好意思啦!」
「应该的。」
他们上了车,洛斯发动引擎,潇洒地偏过头看着她,「接下来怎么走?」
小谢连忙振作起精神,打开杂志研究。
「我们可以走前面那条路,右转去看旧城门……」
他们在恒春镇的名胜古迹留下了许多合影,等到终于抵达垦丁时,已经近日暮时分了。
「我已经订好了饭店。」他边驾着车边转头看着她笑道。
小谢突然口干舌燥起来,「一、一间房间吗?」
「妳在想什么啊?当然是两间。」
她小脸顿时涨红了,尴尬地道:「两、两间很好,当然是两间,我也是这么想的,我、我一开始就是这么打算的。」
他忍俊不住的笑了起来。
此时此刻当然要订两间房,因为他实在没有自信能够克制自己,不在深夜时分悄悄把她「吃」掉。
小谢在他心底有着非常特别的地位,他不希望用这么草率的态度来对待他们的「第一次」。
她是个乖巧守礼的女子,值得所有的尊重与细细的呵护疼宠。
他就算很想,也不能那样随便地放肆。
「小谢,妳曾经想过希望自己拥有一个什么样的婚礼吗?」他突然问道。
女孩子总是希望有个盛大如世纪婚礼的典礼吧?再不就是在布满玫瑰花的白色小教堂里,在神父面前接受爱的礼赞与祝福。
「我要坐花轿,穿凤冠霞帔的那一种!」小谢眼睛一亮,热烈而认真地叫道。
他一愣,错愕地问:「什么轿?什么披?」
「就是古时候八人大花轿,摇摇晃晃把新娘子抬进家门的那一种。」她兴奋的说着,「然后新郎倌穿著大红长袍,胸前戴着一朵大喜球,骑着神俊的白马,前面还有一大队笙鼓丝竹乐队吹吹打打,后面则是扛着聘礼和跳舞祝贺的少女们,穿著很飘逸的舞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