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说手机站 > 孤女奇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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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人均不瞧在眼里的小孤女,石不华却愈发看重,他自信眼光不差,来弟是未经雕琢的美玉,所需要的只是巧匠以灵敏的双手琢磨出属於她的美丽。

  她的美丽只有他知道。

  石不华悠然地笑了,他不急,他有耐心等待她的美丽。

  但来弟有自知之明。「你为什麽要对我这麽好?为我花费惊人的金钱?我根本不是价值连城的宝贝,你会後悔的。」



  「你错了,後悔的人将是你,不是我。」

  「我?我後悔什麽?」她根本一无所有。

  「等你真正长大了,你会後悔过去太轻信别人的言语,贬低了你自己。」石不华起身将碗搁在桌上,从怀里摸出一件金质物件,突然道:「令天是咱们两人的定情日,我送你一件有趣的东西。」摊开手掌,现出一只约两寸半高的黄金双耳瓶,瓶上有金属盖,两只金耳穿上细致的金链子,在瓶盖上方一寸半的地方再穿过一颗圆溜溜的黑珍珠将金链收束後再延伸上去成为一条项链,十分别致,玲珑可爱。

  「好不好看?」

  「真美。」来弟没见过比它更迷人的东西了。

  石不华就爱看她惊叹的可爱模样,爱她那分真性情,不假思索的将黄金双耳瓶悬挂在她胸前。「给你在车上无聊时把玩儿,可以把瓶盖打开,瓶里填有香料,闻著可醒脑安神。」



  来弟却爱它是难得一见的首饰,瓶身雕镂花纹,怎麽看都不觉单调,更因它是她的第一件装饰品。

  地仰脸感激的看著他。「我要如何谢你呢?」

  他手指自己的面颊。「亲我一个,用心的爱我。」

  她像孩子般蜻蜓点水的亲了他一下,带著羞涩的心情发现男人的面颊同样光滑温暖。

  石不华不甚满意,勉强可以接受。「下次要亲久一点。」

  「石大爷……」来弟急了。

  「石大爷?好奇怪的称谓。你还小,就叫我大哥吧!」北地有些地方民风保守,妻子不直呼丈夫名讳,尊称大哥。

  她一时叫不出口,石不华也不勉强,自先回房更衣,让春柔和秋心帮来弟换上全套的新衣;上次他去两湖,带回江陵有名的细罗、丝绸和锦缎,细罗轻软薄柔,丝绸色泽绚丽,锦锻高贵清华,早交由春柔代来弟裁衣。

  人要衣装,华衣美服教人精神为之一振,上自八十岁的老太婆,下至八岁的小姑娘都一样。

  午後的太阳,使来弟的面孔苍白中透出一抹红晕,石不华将她抱出来,裹著白布的双手轻搂他粗壮的颈子,讶异的目光落在石板道上,两马拉的大马车已准备就绪,十位神情剽悍的男子牵著自己的马,面上一片肃穆。

  「各位,见过我的未婚妻林姑娘。」

  「林姑娘。」十壮汉齐声呼道。

  来弟羞怯地一笑,枯萎的心在目睹这麽多充满活力干劲的悍马健儿,竟也活泼泼地苏醒过来,眨著好奇的眼睛看著这一切。

  「要上路了。这一去要好几个月,有时需露宿野外,你怕不怕?」

  「不怕。」

  石不华露出赞赏的笑容,让她坐进大马车,春柔和冬晴陪侍左右,冬晴替代丘圣平上马,她也是情愿骑马的。

  「出发!」

  杂沓的马蹄在石板道上敲出响亮的节奏。

  四轮马车跟随马队快速驰行,车身宽长且坚固厚实,里头可坐可卧,十分舒适,不感觉什麽颠簸。

  「这座多人一起出远门,心里比较踏实。」春柔说著。石不华暗中交代她们多与来弟交谈,激发她的谈兴。「小姐是否也有同感?」

  来弟暗自比较她和筱樵随丁勤花来此投亲的情形,和今天大队人马前呼後拥的景况,确实不可同日而语,人多总是比较容易使人安心,所以她点了点头。

  微掀窗帘,还有一层透明的青花薄销封住窗口,阻隔沙尘,又不妨碍视线。

  「主人是位不甘蛰伏的大人物,我早知他乡绅做不久的,果然他早有安排。」冬晴的脸上满是崇仰之色。马车正路过一片枣林,她正好夸耀。「这片三甲多地的枣林是主人的产业之一,像这种枣园有三处,栗园有两处,每年的收益便足够丰衣足食。我想你是不懂的,枣栗全身都是宝,枣花、粟花是很好的蜜源,蜂蜜成了另一项多出的收益,果实的用途多广,而枣叶可入药,栗子叶可充饲料,枣木和栗木可以做车轮轴、桥梁和家具。」

  她由座椅下的夹层取出一只木漆食盒,打开来。「枣子可以生吃,做成蜜枣可以保存良久,请小姐尝尝。」一整盒的蜜枣散发出一股甜香。

  「还有栗子糕、山楂糕……主人吩咐想法子让小姐多吃。」

  「我不饿,突然觉得好困。」来弟揉了揉眼皮。

  春柔忙道:「吃了药想睡才好,睡得多身体自然好得快。」大马车原设有睡眠的空间,伺候她睡下了,拿出主人的披风给她当被子盖。

  冬晴轻哼。「早知她听不懂,何必浪费唇舌。」

  「冬妹!」春柔警戒她。「你的口气和态度都不对,把她当成无知小儿似的卖弄你的知识,你逾矩了,你知吗?」

  「春姊,我不懂,你真当这个黄毛丫头是我们的主母不成?」

  「不错。莫非你在质疑主人的选择?」

  「冬晴不敢。」她担不起这罪名。石不华何等自负,他做买卖从没赔过钱,林来弟必然有她的价值在,可是……「可是我就看不出她有什麽好?脸蛋不美,身材像小孩,又没读过书,连一样拿得出来见人的特长也没有,我就不懂,主人看上她哪一点?我想,无非是同情她的遭遇罢了。」

  「冬晴,你会说意放肆了,万一教主人听见,非赶你回去不可。」

  同情?春柔很快否决这个因素。她们四人全是在生死边缘挣扎过的,比起林来弟,加倍令人同情,石不华可没意思娶她们任何一个。她不是没看出冬晴心心念念的全是主人,太傻了,跟随他左右这麽多年,她都快二十了,冬晴也过十八,石不华若有意,早已命她们侍寝,他有这个权利。

  冬睛是聪明人,怎麽偏在这事上懵懂呢?

  春柔也有过奢望,但很快便醒悟过来,但愿冬晴也能早日清醒。

  出了桃花村,石不华来到窗边,瞧一眼来弟的睡相,说道:「第一站是叶城的万来客栈,我们先走,你们随马车慢行。」春柔答应。他再看来弟一眼,策马离去,留下夏雪一骑护行,其馀十一骑飞快消失在视线外。

  冬晴隔窗道:「夏姊,明日换我骑马,你来坐车如何?」

  「你这小妮子在想什麽我会不知道?好吧,成全你。」夏雪暗笑,一路上,她根本没有同石不华说上一句话,十个大男人虎视左右,再大胆的女人也不得不安静。

  冬暗不料自己的心事这麽轻易便教人看出,这麽一来,她非成功不可,否则颜面何存?

  春柔搬出她的百宝盒,来弟的一套夏杉她已裁好,在车上正好动手缝制,一来也可排遣无聊。枯坐了一阵子,冬晴也忍不住拿起一条裤管缝了起来。

  初夏,蝉声乍起。

  * * * * * * * *

  「这是干什麽?这是干什麽?」丁耕义连连问道,气得吹胡子瞪眼睛,直人书房,拒绝见黑决明和媒婆。流言四起已令他恼然,大笔聘礼一路吹吹打打的送上门来,更引起四邻侧目,议论纷纷。

  闵杏妃乐得眉开眼笑,有了这大笔进帐,她可以买进数甲良田,从此吃穿全不愁了,怎能不舒心快意呢?真个始料不及,林来弟竟价值不菲,早知当初就多对她好些,把她养得白白胖胖,聘礼怕不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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