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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曲府在银鸢城几乎等同于土皇帝的权势,不过是个男人,要找来何其容易,第一天曲府大堂前就逮来了百来名完全符合天香形容的人,逐个删除,结果百来名全数剔除,第二天又再来六十七人,六十七个也不是,找了四天,终于在燠热的采银矿坑里找到了鹿玉堂。

  银鸢城产银,银脉矿藏丰富,为了采集礁砂,银矿场需要大批壮汉,加上给的日薪不低,靠劳力赚钱不失为好选择,鹿玉堂就是打定了主意在银鸢城先揽些路钱,到下一城镇才不至于拮据。

  只是银鸢城的过客,却被人从二十丈深的矿坑里挖出来,鹿玉堂当然惊讶,被请入曲府后才发觉这正是他日前抱着成迭的书送美姑娘回来的豪邸,只不过那日他与美姑娘是绕到府后小侧门——她说她在府里的身分是不能走大门的——今天则是从朱红正门被恭请进府。

  难道与美姑娘有关?是她差人来寻他的?



  进到正堂,坐在中央王位的,却不是那曰遇见的美姑娘,而是个男人。

  「就是他吗?」曲无漪放下人参茶,鹰眸直视鹿玉堂。

  「他最符合所有的条件。」

  「嗯。」曲无漪将他从头到脚打量过,「遇见天香的男人,就是你?」

  天香?

  鹿玉堂脑子里立刻浮现那本《幽魂淫艳乐无穷》的末页,上头的墨绘牡丹及「国色天香」四个提字。



  原来那代表着她的名字?

  曲无漪看到鹿玉堂的表情,十成十笃定他就是他们要找的男人。

  「你不是银鸢城的人。打哪来的?」曲无漪支颐问。

  「你请我过府,应该先告知用意,而非莫名其妙询问我的来历。」鹿玉堂淡道。

  「爽快。一个月五十两月俸,聘请你伺候天香那丫头。」要听来意,曲无漪也不拐弯,直言回答。

  找他一个大男人来伺侯一个姑娘?若不是对方表情认真,他会当他在说笑。

  「在下并无打算在银鸢城久留,你的抬爱我心领了。再者,伺候姑娘家这类事,由婢女来做会妥当许多。」他还在寻找想长期落脚的地方,在找着之前,他会一直流浪下去。

  「如果一般婢女伺候得来,我还需要花如此高的月俸聘你吗?」曲无漪拧着眉峰,说到「伺候」就咬牙切齿。「一百两,供吃供住供伙食!这么好条件,你打着灯笼也找不着。」他看看鹿玉堂一身泥黑,臂上及脸上都挂着热汗,靠劳力一月能攒几两碎银?他给的价钱,是鹿玉堂挖矿挖整年也揽不来的。

  「我没有要在银鸢城久留。」鹿玉堂重申,语气固执。

  「你一定要留下来。我曲无漪招不到的人,我保证没人敢用。你只要踏出我曲府一步,就要有饿死的打算。」曲无漪面容狠狞,口气森冷,他一想到若无法留下鹿玉堂,那么这个月底,他势必得再亲自押着天香写稿,再让天香玩那些桥段——抱着他的腿擦眼泪擦鼻涕,任性摔桌踹凳子——他就觉得难以吞忍!

  鹿玉堂并不受威逼。他都说了不在银鸢城久留,又何需在乎银鸢城容不下他?

  曲无漪看穿鹿玉堂没说出口的拒绝,他也不打算和鹿玉堂纠缠或费舌说服,想用最有效的方法留下人。

  「曲练,打断他的腿,要是他还想爬出去,连手也废了,只要留下他一条命就足够。」血腥话说起来像家常便饭。

  「主子,这会不会太狠了……」曲练觉得有话可以好好说嘛。

  「你是要等月底眼睁睁看我怒急攻心,失手一掌劈碎天香的脑袋,还是拿他的手脚来换那丫头的小命?」曲无漪让曲练自个儿去思量孰轻孰重,衣袍一挥,起身走人。反正他话已说得够清楚明白,其余自然是交给下人去处理。

  目送任性的主子离场,曲练很想叹气,可是叹气能解决问题吗?当然不行,主子更不允许他办砸这事儿,否则最后被劈碎脑袋以及被断手断脚的惨事都会落到他曲练头上。

  他瞧瞧鹿玉堂,很确定这男人比曲无漪好说话,遂动之以情——

  「这位公子,你与天香姑娘有过一面之缘,想必你也舍不得看天香死于非命,是不?她才十七岁,下个月满十八,比我小了足足十岁,你忍心让她活不到我这个岁数吗?她正是如花灿烂的青春年华,犹如窗外桃花粉嫩,美好人生连一半都还来不及享受,若因公子之故而香消玉殒,你心能安吗?能自己悠哉的过下半辈子而不内疚吗?」

  说之以理——

  「何况在曲府当差不是坏事,一百两的月俸几乎是天价。」想他一个月不过三十两,而且还是作牛作马。「比你辛苦在银矿坑里掘掘挖挖好赚,也能让你家人过好日子,只要你有心做,曲府还能将你家乡的父母领进府里安养,不仅止温饱,一百两只要积个十年,你就可以自己去做些生意,说不定下一个『曲爷』就换你做了。」

  胁之以威——

  「难道你真的想被打断手脚,一辈子瘫在床上,赚这一百两,却没本钱花用吗?兄弟,你算算哪个值得,聪明人要做聪明事,用双手双脚来赌一时之气,很蠢呀。」说完,拿起刚刚主子没喝完的人参茶灌下,润喉。

  「为何非我不可?」鹿玉堂心里对天香的身分越发好奇。她明明说自己是见不得光,为何这对主仆却明显对她又爱又恨,愿意花大笔金钱为她聘人伺候,但又说想失手劈碎她的脑袋?

  她,到底是什么人?

  「因为天香指名要你。」曲练也很无力。他不是故意要让鹿玉堂面对选择卖到曲府当下人或是手脚安在的难题,而是只有他让天香产生了「无法反抗」的感觉,而且还老是在天香脑子里跑来跑去,让她将正事摆在一旁,镇日望天发呆。俗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他造就的后果当然要由他自己担。

  「我该觉得荣幸吗?」鹿玉堂冷笑地撇撇嘴。

  他竟然沦落到必须要「伺候」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

  想起过去的他,可不会如此狼狈——

  他摇摇头,甩开正要窜进脑里的回忆。他已经决定要忘掉那些,不能再拿过去和现在相提并论——过去的鹿玉堂已死,现在的鹿玉堂在等待重生。

  他清楚自己要手脚完好无缺地走出曲府是件容易的事。曲练看来虽是练家子,但充其量只是拳脚利落了些,要拦下他绝对没有半分胜算,真要与曲练过招,他连三成力都毋需使上。不过……他发觉自己竟在思考留在曲府的可行性。

  是那一百两月俸的吸引?

  还是他这些日子流浪得有些倦意,想要找个地方休憩一阵子?

  抑或——

  为了那名国色天香,犹如初绽牡丹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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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玉堂被曲练偷袭,抓去拇指在桌上的卖身契捺下了手印,一捺就是一年。

  他还在吃惊中,完全没注意到曲练已经开开心心将卖身契收进怀里,大功告成。

  鹿玉堂继续吃惊,为那突然扑进他胸口的柔软娇躯。

  他跟她有熟稔到一见面就先来个拥抱吗?

  他记得他不过替她付了一文钱,再替她抱了一迭沉沉的书籍回府罢了……

  「天香,从今儿个起,他就是来伺候妳的人了,往后有什么不满、任性、耍泼,全朝他发作,我和主子都不会再来讨苦头吃。兄弟,人就交给你了。」虽然知道天香没认真在听他说话,曲练还是意思意思介绍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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