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哪只眼睛看见我为恶了,左眼还是右眼?我又是杀了谁,还是放火烧了哪里,让你抓到把柄?”她的表情不变地质问。
惊觉自己失言了,林培南真是后悔莫及。
她的伶牙俐齿比主厨的刀还要锋利,每一个字都能见血。
“可是……”
余柔珊截断他的话问:“报纸上这么写的吗?”
林培南只有点头,没有其他的选择。
“那报上若写你家的猪得了口蹄疫,你信是不信?”她又再次反问。
“当然不信,谁要敢乱写,我非拿他喂猪不可。”林培南义愤填膺的说着。
没再多说什么,余柔珊双臂环胸,以着不以为然的目光用视他。
即使再没脑子,林培南也明白错在自己,只得乖乖低头认罪:“对不起。”
“说声对不起就可了事的话,那要诽谤罪这一条干什么,你等着我的律师通知信吧。”占得一个理字,她可是不饶人。
这不过是口头说说而已,谁愿意没事自找麻烦,好不容易才让那些狗仔不再纠缠,自己实在没必要再制造新闻。
“对不起。”林培南脑海没有第二句话可以令她消气,只能重复道。
见他白目到了这种地步,余柔珊也只能摇头叹气。
“算了,算了。”她不耐地说着,将注意力放在刚上桌的甜点,好不容易终于到尾声,又结束了一场饭局。
想到之后还有一大串的候选人,她便无力得想逃,但是又能逃到哪里去呢?除非她能弄到伪造的身份证件和信用卡,否则要逃得无影无踪是不可能的。
既然如此,那就只好教那些男人对自己死心,别再妄想些有的没的。
“你也来这儿吃饭,真是巧合,一块儿并桌吧!”
突然,天外飞来的一句话,让余柔珊浑身一震,哀叹自己的倒霉。
眼眸轻轻溜转,瞄到了三个身影,几乎要令她支持不住而昏厥倒地。
她不明白,平日是少拜了哪尊菩萨,才让自己倒霉到连吃顿饭都不得安宁。这么大的台北,怎么会冤家路窄遇上了她不想见着的顾家人。
“这并不恰当,今晚请客的人并不是我,我做不了主。”余柔珊四两拨千斤地拒绝。
说话的同时,她不忘送了一道锐利的目光警告林培南,要是敢违她之意,下场就只有一个字——惨!
一个晚上都让她压迫得连大气都不敢喘,林培南实在很想看她吃瘪,不过都已经熬到快结束这场约会,他实在不想再将自己送上断头台。
“我们就要买单了,等会儿还有计划。”在她无影脚的逼迫下,他又补上了一句。
女人足下的高跟鞋,不论是鞋跟抑或是鞋尖都该列人枪炮管制条例里,明文规定不能随处可见。林培南在心里嘀咕着,忍住伸手抚上痛处的冲动。
他从来都不理会八卦消息的,没想到只是和余柔姗吃顿饭而已,却令自己遭到顾家两个男人狠怒的瞪视;他小心谨慎地将餐刀挪了挪位置,他可不想平白无故见了血。
遭到担绝的丹尼尔不死心,还想使出缠字诀和林培南缠斗下去,但是不甘遭冷落的莎朗开口了。
“维,我站得脚都酸了,赶紧坐下吧!”她娇嗔的语气简直令男人失了魂。
一直不发一语站在余柔珊后侧的顾学维,张大燃着熊熊火焰的眼睛,好像捉奸在床的丈夫般愤怒,但她就是不肯回过头看他,当他像空气似的,直令他有股冲动想旋过她的身子,要她正面相对。
最后理智战胜了一切。在公众场合若真是如此妄为,他们恐怕又会掀起另一波八卦热潮,这不会是两人所乐见的。
他转身跟着领台员走,也将沉重的乌云带走,让余柔珊如释重负,几乎像块泥一样瘫在椅子里。
没有镁光灯的闪烁,没有麦克风在眼前晃动,她可说是渡过了一次危机。
只见他带着那个又美又媚的尤物,霎时她整个人像被泡在醋缸里,酸得自己都快被呛晕。
他还真是过分,想那日还为了她不肯面对而发怒,今日还是公然带着女人出双人对。
“猪。”她克制不住的低咒一句。
“什么?”林培南不明白她怎会突来这一句。
“没什么,我说台湾猪肉好吃。”余柔珊硬拗了回来。
林培南才不相信她的解释,那句话绝对是在骂人,但她是在骂谁呢?是顾家兄弟之一吗?
他有些好奇,但没胆问明白,谁晓得她会不会又炮口转向他直轰。
顾不得点心还没用完,他连忙招来服务生买单,再不离开这家餐厅就要开战啦。他才不想平白无故沾惹来一身腥,还是回去瞧瞧家里那只实验母猪生了没,他投入两年的心力就要有结果了,实在是疏忽不得。
※ ※ ※
“小气,小气。”丹尼尔不顾自己也将迈入而立之年,竟像个小孩子似的要着脾气。
而他所责怪的对象自落座后,便将红酒当开水灌,完全不理会他的无理取闹。此时的顾学维根本不知道入口的酒液滋味如何,喝在嘴里都像是醋般,酸得很。
他不清楚自己的嫉妒从何而来,余柔珊不过是和男人吃顿饭也能令他如此气愤。而她的态度也说不上打情骂俏.但他就是嫌眼前的景象极为刺眼,很想上前赏那男人几拳。
“你开口邀约同桌不会少你一块肉的,为什么不这么做?”丹尼尔已经管不住自己的嘴,他还是一个劲儿的抱怨。
然,就算他此时全身着火,顾学维也无暇理会,对于这个堂弟他没有必要让他有求必应。
“没和她同桌也不会让你少块肉的,不是吗?”顾学维冷冷地道。
一个大人还跟个孩子似的,传出去只会让人笑话,看贬唐城的未来,别说是他,家族里握有股权的亲戚也不会答应让他入主。
丹尼尔遭他抢白,气得怒发直冲发顶。
他实在不明白,堂哥和余柔珊究竟是八字不合,还是天生犯冲,怎会每回一见面便要开战,结局也都如此耐人寻味,搞不清楚到底是谁在追求她。
一行人还没点菜,一瓶五千多元的红酒却快见底了。
平素不喜杯中物的顾学维这般异常的行径,让莎朗不由得蹙起眉头。
“别喝了,空腹容易喝醉,会在人前出丑。”说到底,她还是死要面子。
和顾家人一同出现,将她的身价往上哄抬,但顾家人若和丑闻扯上关系,相对的也会拖她下水,饭店不就是一个例子。她行走各大城,只要抬出顾家的名号,受到的都是媲美皇室的对待,哪里会像这几日,还要看别人的脸色。
摆不平记者是饭店人员无能,关她什么事,要她迁出,门儿都没有。要走,顾学维一个人走,她可不想去窝在连个佣人都没有的蜗居里;她生来就是要人服侍的,绝对不会委屈自己。
顾学维睨了眼莎朗握住杯子的手,蓄长的指甲上砸下大把钞票给上指甲艺术,和她右手无名指上那颗大钻戒相得益彰;而那双只拿过笔签账单的手,和余柔珊的一比却又瞩然失色。
她的指甲从未蓄长,修剪整齐且保持干净,亦未上过任何的色彩,虽然她有能力负担得起,她也从未戴上任何夸耀身份的珠宝,她本身即是一颗耀眼的宝石,不需要那些一身外之物的衬托。
拨开她的手,顾学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但在传者上前欲斟酒时主动拒绝。虽然他有心大醉一场,不愿见到余柔珊和别的男人一起搂搂抱抱,却不想令自己做这种徒劳无功之举。